河北省新制定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9月29日下午,省环保厅、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两个地方标准进行发布。
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副处长李红彥以“实施钢铁焦化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题介绍了制定《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重要意义、标准的主要内容、标准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我省钢铁、焦化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情况,省标准化处副处长董志鸿介绍了地方标准组织管理程序及要求。发布会还邀请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有关专家介绍了标准研究方法以及指标限值的确定等内容。发布会由省环保宣教中心副主任张国兴主持。
中央电台、中国环境报、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台、河北电视台、长城网、燕赵都市报、石家庄电台等多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摘自: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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